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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201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材料的通知

2019年4月18日() 来源:中丰建科集团 作者:王娟丽 阅读:

兰建人〔2019〕14号

 

市直各有关部门,局属各有关单位:

    201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将于6月份开始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 一、定职条件

   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条件按省职改办《关于对职称评聘若干政策调整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》(甘职改[2000]13号)和《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》(甘职改办[2003]9号)执行。即:

    1、凡国家认可的大、中专毕业生(含五大生)见习期满后,均可确定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。但必须是所学专业、所从事的工作、所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三者一致(相近专业学历除外),否则不能作为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。

    2、先参加工作后取得中专以上(含中专)学历者,其上学前专业年限不予计算。

    3、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(获得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),经单位考核合格,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确定其本专业中级职务。

    4、本科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,经单位考核合格,可转正确定相应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
    5、大专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,经单位考核合格,可转正确定相应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
    6、中专毕业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,经单位考核合格,可转正确定相应的员级专业技术职务,满5年后可转正确定相应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
    二、申报材料

    1、毕业证书复印件(毕业证书需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学历证明,有效期为6个月);

    2、《甘肃省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职称资格审批表》一式两份;并报《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业绩汇总审核表》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(需报电子版)。

    3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个人申请一份。

    4、单位公示报告1份(正式文头)。

    5、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复印件(单位盖章)。

    个人资料请装入档案袋。

    三、报送材料要求

    1、凡符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请各单位人事部门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定职材料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处职改办(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-1号伊真大厦2402室)。

    2、报送材料要求字迹工整,内容详实完整且合乎规范,要求所在单位签注意见的栏目应逐一签注意见并盖章。

    3、为了坚持标准,做到职称评定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严禁弄虚作假、暗箱操作,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过程中的公示办法,参照省职改办《甘肃省评审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》(甘职改办[2001]13号)执行,公示结果,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,以正式公文的形式随初定材料一同上报。对于在申报中弄虚作假,伪造学历的,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,还将予以通报批评。

 

    附件:1、《甘肃省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职称资格审批表》.xls

           《甘肃省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职称资格审批表》.xls

          2、《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业绩汇总审核表》.xls

           《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业绩汇总审核表》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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